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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1年“创响无锡”全市大中专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4  来源: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部)、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关于促进就业创业的部署要求和江苏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现就2021年“创响无锡”全市大中专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大赛设创新创业知识竞赛、创新作品展评赛、创意项目专项赛、创业项目专项赛、实践启蒙赛、创新创业教学能力竞赛、物联网应用技术专项赛、跨境电商专项赛和主播带货专项赛九个竞赛组别。

(一)创新创业知识竞赛。该项目旨在营造职业教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激发职业院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重点考察职业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学生掌握创新创业基础知识的情况。该项目为个人参赛项目,参赛对象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不超过30周岁)。竞赛分学习、初赛、决赛三个阶段,参赛学生登录无锡市大中专院校创新创业大赛官网或无锡教育传媒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学习和答题。

(二)创新作品展评赛。重点考察大中专院校学生研究开发出来的各种新产品、新材料、新物质、新的工艺流程等。参赛作品可以是一个独立、完整的产品,也可以是一个设备或仪器中的零部件,也可以是优化改进的工艺流程。所有参赛作品须为能够演示的实物或模型。

(三)创意项目专项赛。参赛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创意、较为成形的产品原型和服务模式,或者是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参赛项目须在2021年6月30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团队均须做好现场答辩准备。

(四)创业项目专项赛。参赛项目须在2021年6月30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6年之后毕业)、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2016年6月之后毕业,不超过30周岁)。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的股权合计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须参加创业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创意组和创业组参赛项目均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五)创新创业教学能力竞赛。该项目重点考察大中专院校从事创业教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竞赛由教案设计、教学呈现和现场答辩两部分构成。

(六)物联网应用技术专项赛。赛项以物联网技术应用为背景进行命题,充分将传感器、嵌入式、窄带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入比赛。在指定的竞赛平台下,参赛队根据命题要求,设计一套物联网应用系统,实现数据采集、传输、处理与分析等指定功能。通过竞赛进一步促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及相关专业方向的开设,深化各级院校相关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同时,让教师、学生在竞赛中深刻理解物联网技术在实际场景中与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的融合应用。

(七)跨境电商专项赛。以“聚焦创新、聚力发展”为主题,探索跨境电商发展新模式、新业态,构建跨境电商生态圈,提升学校、学生跨境电商专业技能,培育国际化经营性人才。参赛团队由同一大中专院校3名学生组成,参赛队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参赛团队在正式报名后,不得更换团队成员。

(八)主播带货专项赛。通过本次专项赛推动区域传统企业转型及健康发展,同时为企业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主播人才,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帮助大学生拓宽就业路径。

跨境电商专项赛与主播带货专项赛,禁止不同参赛团队共用队员,参赛队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二、参赛对象及名额

(一)参赛对象。比赛设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高校学生组、教师组四个组别。高校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全市高职院校、本科院校学生;教师组参赛对象为全市大中专院校在职在编教师或已连续聘用三年以上的在聘教师。各校参加比赛项目的组别,以大赛决赛(2021年下半年)时所在年级为准。

已获得过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不再参赛;已获得市级创新创业大赛的一等奖获奖项目不再参加同一项目比赛。除创新展评项目外,其它任何项目不能同时兼报,参赛项目须经各校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上报。

(二)名额分配。创新创业知识竞赛不限名额,其余项目各校参赛名额如下表:

项目名称

参赛名额

备注

中职

学生组

高职

学生组

高校

学生组

教师组

创新作品展评赛

4

4

4



创意项目专项赛

3

3

3



创业项目专项赛

3

3

3



创新创业教学能力赛




3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项赛

4

4

4



跨境电商专项赛

4

4

4


必须年满18周岁

主播带货专项赛

4

4

4


必须年满18周岁

三、比赛赛制和赛程安排

(一)比赛赛制。采取校级初赛、市级复赛和决赛两级组织形式。校级初赛由学校组织开展;市级复赛和决赛由市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开展。

(二)赛程安排。校级初赛由各大中专院校自行组织(我校校赛初定于9月中旬举行)。2021年10月为创新创业知识竞赛时间;2021年11月中旬举行其余项目的市级复赛和决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创新创业知识竞赛设“知识竞赛之星”奖,按照参赛学生的所得总分进行排序,取参加复赛人数的前10%为“知识竞赛之星”(以电子版形式发放)。其余竞赛项目分别设一、二、三等奖,根据竞赛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产生。其中一等奖占参赛总数10%、二等奖占参赛总数20%、三等奖占参赛总数30%。

设指导教师奖,对知识竞赛以外的项目获得一、二、三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每个项目限2人以内)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设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以院校为单位设置,根据创新创业知识竞赛、创新作品展评赛、创意项目专项赛、创业项目专项赛、创新创业教学能力竞赛、物联网专项赛、跨境电商专项赛和主播带货专项赛在比赛中获得的等次和数量计算总分进行排序,计分方法为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未获奖项目1分,取总分前5名给予表彰。另根据各校在创新创业知识竞赛中的组织推动情况,综合参赛学生比例、学生成绩等因素进行评选,取前5名给予表彰。优秀组织奖不重复发放。

设先进个人奖,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颁发先进个人奖。该奖项共设10个,优秀组织奖前五名院校的双创工作负责人自动入围。

以上奖项由大赛组委会公布获奖名单,颁发奖牌或获奖证书。鼓励学校对获奖的项目按照职业学校技能大赛、挑战杯等比赛同等奖项待遇进行奖励;指导教师指导项目获市赛一等奖的,相关教学研究项目可优先参评市级教学改革项目,不占用学校推荐名额。

五、项目孵化

(一)组委会将根据需要在大赛举办期间组织多种形式的指导、交流、展示等活动,促进项目的完善与提升。

(二)组委会将在征得选手同意后为符合条件的参赛项目申请相关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并联合知识产权代理公司促进专利的授权和转化等事项。

(三)组委会将联合相关部门、各类大学生创业园以及风险投资机构举办项目对接和孵化活动,推进大赛优秀项目落地孵化。

六、注意事项

(一)创业项目专项赛中要求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见附件更正说明)。

(二)我校师生可参加创新创业知识竞赛、创新作品展评赛、创意项目专项赛、创业项目专项赛、创新创业教学能力竞赛、物联网应用技术专项赛、跨境电商专项赛和主播带货专项赛八个竞赛组别。

(三)参赛具体安排与评审标准详见附件《2021年全市大中专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竞赛项目实施方案》。

(四)有意参加创新创业教学能力竞赛的老师在8月20日之前将参赛意向告知双创中心,并领取赛事指定教材一本。

(五)有意参加创意项目专项赛、创业项目专项赛的师生请于9月5日之前将参赛PPT与计划书交至双创中心,并准备校赛。有意参加创新作品展评赛的师生请根据附件《2021年全市大中专院校创新创业大赛竞赛项目实施方案》中《2021年全市大中专院校创新创业大赛创新作品说明书》准备好参赛材料并于9月5日之前交到双创中心。

(六)有意参加物联网应用技术专项赛、跨境电商专项赛和主播带货专项赛的请在暑期内组织好学生团队,并在9月2日将参赛名单报至双创中心。

七、赛事联系人

魏巍、丁锋

联系电话:18961759209、18961759579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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